烟台建立民生保险制度 提升灾害救助能力

日期:06-23 来源:

  烟台6月23日电 (张玉雷)记者23日从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施民生综合保险,覆盖全市居民,来改进自然灾害救助方式,完善灾害救助体系。

  据悉,该市的民生综合保险工程,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保险业引入灾害救助领域,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转移、分担和损失补偿作用,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协助政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重大灾害事故,建立起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新机制。

  据了解,保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元、每户每年2元,全市保费2431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的人身伤亡抚恤,以及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

  保险责任范围既包括暴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也包括家庭火灾、爆炸等事故灾害,同时还包括政府应急救助和旱灾饮水保障等。

  烟台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喜讯称,该市民生综合保险具有“低投入、广覆盖、高保障”的特点,政府以较小投入,将所有民众纳入自然灾害事故保障范围,解决民众“因灾致贫”问题。

  与此同时,当地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尝试保险企业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新机制,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实现了资源共享,政府应对灾害事故的保障能力也得以提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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