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被告虚开发票被判3年至11年有期徒刑

日期:05-23 来源:

  新华社贵阳5月22日电(记者汪军)记者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州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等6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一案,6名被告人被判处3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查明,2011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马某等人利用本人或他人身份信息在雷山县登记注册十余家企业,通过伪造购销合同、编造虚假资金走账等方式逃避税务部门监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购入或者自开“皮棉”“皮革”等农产品进项发票来抵扣税款,虚开金额达3.7亿余元,造成国家被骗税款4800余万元。

  近年来沿海发达地区持续对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实施高压打击,实施此类犯罪的团伙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犯罪分子将目光瞄准贵州等西部地区,企图利用西部地区招商引资的便利条件,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发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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