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关注两岸三地推动“尊严死”:中国人观念

日期:05-16 来源:

  参考消息网5月16日报道英国广播公司网站5月14日发表文章称,台湾作家琼瑶就应否为患上失智症的丈夫平鑫涛插鼻胃管,与继子女发生纠纷,仿佛变成一出伦理剧,引起华人社会的关注。不过,喧闹背后,如何面对人生“最后一里路”是每个人都要处理的课题。

  台湾:推动病人医疗自主

  台湾从2000年开始,末期病人可以签署意愿书,选择安宁缓和医疗、不施行心肺复苏术(CPR)或维生医疗。

  只有经过两名医师诊断为末期病人,才可以签署意愿书,而签署过程中必须有两人在场见证。

  假如有此意愿,台湾民众可把相关资料登记在健保卡,现时约有50万民众已登记。

  台湾去年公布一项将于2019年执行的规定。届时除了患上末期病症,还有几种病况下,病人可以选择不接受维生治疗:陷入不可逆转的昏迷状态、永久植物人状态、极重度失智。台湾当局现时正研究还有哪些疾病可以包含在这条法律中,结果尚待公布。

  《病人自主权利法》生效后,“具完全行为能力”的病人可以进行“预立医疗照护咨商”,与医疗人员进行会谈,商讨当病人处于特定临床条件、意识昏迷或无法清楚表达意愿时,所采取的医疗和照顾方式。譬如说,病人希望临终前是全力施救,还是采取纾缓治疗?

  除了病人跟医疗人员外,病人可邀请家属跟相关人士参加会谈讨论未来的医疗方向。假如病人下了决定,就可以签署“预立医疗决定”。

  台湾现时有七家医院进行有关“预立医疗决定”的实验计划,同时亦在制订意愿书文件。

  香港:公立医院积极推行

  台湾正在进行试验计划,香港亦有向病人提供类似选择。

  2006年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以非立法方式推广“预设医疗指示”(台湾所称的“预立医疗决定”),负责管理香港公立医院的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在2010年制定《成年人预设医疗指示医护人员指引》。

  2012年8月到2016年7月间,共有2088名医管局的病人签署“预设医疗指示”。

  医管局临床伦理委员会主席谢俊仁医生认为,“预设医疗指示”可能只是针对某些病况而订,但病情发展未能预计,有其局限性。所以更重要的是病人、家属与医护人员的沟通过程。

  谢俊仁说:“制定预设照顾计划(即台湾之“预立医疗照护咨商”),并不代表病人一定签署预设医疗指示……预设照顾计划强调沟通过程,希望病人、家人对整件事有了解;医护人员亦能从中了解病人、家人对生命及治疗方案的看法。”

  “病人至少可以表达治疗的方向、偏好、价值观。”商谈历时可长可短,但假如病人真的走到生命末段而没有签署“预设医疗指示”,医护人员与家人也较容易作出“符合病人最佳利益”的决定。

  大陆:亦在慢慢改变

  报道称,在大陆,病重时的医疗方向决定被称为“生前预嘱”,2013年成立的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鼓励民众订立“生前预嘱”、推动“尊严死”的概念。

  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执行秘书长袁晨超说:“目前在大陆没有这种尊严死的政策,普通老百姓对尊严死的概念也不是特别了解。”

  协会与北京十多家医院合作,在肿瘤病房、老年科等放置宣传资料。“对医院来说,他们愿意病人有这种思考。”

  在协会的努力下,2万多人已经签署“生前预嘱”,但袁晨超也承认没有法律框架保护,“生前预嘱”可能只成为医护人员跟家属的参考。

  不过袁晨超对民众的接受度感到乐观。“我们觉得不久的将来,大陆的生前预嘱会慢慢走入到(法律)程序里面。”

  报道称,病人临终前必定要尽力抢救的概念在大陆亦慢慢改变。2017年2月,卫计委发表关于安宁疗护中心的基本标准和规范,是首次有相关政策出台。北京也有医院推出试点病房,让病人可以选择接受以舒缓为重心的安宁疗护。

  报道称,坦然面对死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华人社会尤其艰难。华人重视家庭,各种情况——甚至包括临终前的医疗——常常是家人的共同决定。大陆、香港和台湾都在推动尊严死的概念,希望民众抛开对死亡的忌讳、坦诚沟通,人生走到尽头,才可安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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