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年前公厕抛尸案将再审 此案一嫌疑人撤销死刑

日期:07-15 来源:未知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薄其雨)7月6日,杨中芬接到安徽省高院的立案审查通知书,其9岁儿子周杨被杀一案将启动再审。

 
  案件发生在13年前,周杨的尸体在公共厕所里被发现,2011年,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之一左德刚死刑。
 
  左德刚提起上诉后,该案在此后9年时间里经历了5次审理,其中4次左德刚被判死刑。但在今年5月25日的终审判决中,左德刚死刑被撤销,现已刑满释放。
 
 
  “我曾多次向法院申诉,诉求是能维持左德刚的死刑判决。”杨中芬说,至于再审开庭时间,法院尚未通知。
 
  9岁男童公厕被害,43天后被发现
 
  2007年2月25日,安徽省颍上县个体户杨中芬接到警方通知,9岁儿子周杨的尸体,在江店孜镇原区政府公用厕所里被人发现。
 
  根据颍上县公安局刑事科学鉴定书和尸体照片,周杨为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
 
  该案一直未破 。直到2010年,一起盗窃案中的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举报,同伙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周杨。
 
  2011年5月3日,阜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两人中,陈永宣被判处死缓,杨士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判决文书梳理了案发的过程。2007年1月13日,左德刚因怀疑周杨盗窃其网吧的空调外机,邀集陈永宣、杨士庆到江店中学门口找到周杨,将其带上车行至江店孜镇原区政府附近拳打脚踢,后周杨逃至公用厕所旁被三人追上。陈永宣用绳勒、左德刚用手掐周杨的颈部致其死亡。后三人将周杨尸体头南脚北抛入厕所粪坑内,乘车逃离现场。
 
  案件6次审理,一名嫌疑人员死刑被撤销
 
  一审判决后,左德刚提起上诉。此后9年时间里,该案因4次发回重审,又经历了5次审理,其中4次左德刚被判死刑。
 
  新京报记者梳理涉案的判决书发现,左德刚第一次上诉后,2011年12月6日,安徽省高院做出裁定,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次年,阜阳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左德刚再次提出上诉。2013年10月29日,安徽省高院开庭审理后,仍维持死刑原判。
 
  此后该案经历两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时,被裁定发回重审。
 
  2020年5月25日,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文书显示,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左德刚等三人实施故意杀人的证据主要依靠言词证据,但左德刚等人的有罪供述之间在关键情节上存在矛盾,关键证人的证言前后不一,存在矛盾,疑点未得到合理排除。
 
  故撤销左德刚的死刑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受害者母亲申诉案件再次启动
 
  在5月2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杨中芬多次找法院申诉,请求法院立案审查,“我的诉求就是希望法院可以维持之前的死刑判决。”
 
  杨中芬说,根据今年5月份安徽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左德刚所犯盗窃罪服刑9年期限已满,不久前刚刚被刑满释放。多次申诉后,7月6日,她等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审查通知书,周杨被杀一案将启动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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